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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暨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兴安盟考区(乌兰浩特)应试人员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暨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兴安盟考区(乌兰浩特)应试人员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暨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顺利组织实施,根据当前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在兴安盟考区(乌兰浩特)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应试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 正常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具体时间需在参加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

      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入场时,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健康码”非绿码的。

      3.入场前体温检测≥37.3℃,经现场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

      4.参加12月10、11日考试,在12月2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或者在12月2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5.参加12月17、18日考试,在12月9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或者在12月9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6.正处于封控或隔离期间的高风险区人群。

      7.正处于闭环管理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拟参加考试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根据考试日程安排提前离岗并完成5天居家健康监测,无异常者可正常参考。

      8.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出院(舱)患者。

      9.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自行前往考点参加考试的。

      10.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人员评估判断不能参加考试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

      考试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出现咳嗽、胸闷等相关症状,经现场医疗防疫人员初步研判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四、入兴安盟流动人员相关管控措施

      根据兴安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162号等)相关规定,下列情形涉及的应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考试前7日内有高风险区及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含货车司乘人员),入(返)盟后严格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2.入(返)盟人员须提前进行报备,入(返)盟时查验报备审核结果、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绿码,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3.入(返)盟后严格执行“三天三检”(抵盟“落地检”计为第1次,分别间隔24小时开展第2、3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餐、不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4.对境外(含港澳台)返盟人员需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落实隔离管控等防疫措施。

      5.“密切接触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

      6.请应试人员持续关注兴安盟疫情动态和最新的疫情防控公告,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考前准备事项

      1.应试人员须在考试前7天开始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应试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应试人员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及时对接居住地小区物业(社区),了解和配合出行参加考试的相关政策。并随时关注兴安盟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六、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应试人员考试前非必要不出盟。 

      2.应试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因防疫检测要求,应试人员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两证一码及核酸检测报告”,即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七、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应试人员在考点、进入考场内期间除了身份核验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现场医疗防疫人员研判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离场就诊”等相关处置。

      3.所在小区有高风险楼栋时,应试人员前往考点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和网约车)。需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做到考点和住所“两点一线”,途中不近距离接触其他人。

      4.应试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嗅味觉减弱或消失、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考点医疗防疫人员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单独安排补考。

      八、如兴安盟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政策有变化或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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