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暨康复医院
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暨康复医院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的《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暨康复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及有关事宜的批复》精神,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人,编制外合同聘用。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职称资格等条件,(详见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3日至2015年12月17日00:00时。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填报专业名称必须与所报名使用的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可以不予审查通过。
3.应聘人员须使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选派专人负责。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携带《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暨康复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有关证件材料(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报岗位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候。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资格审查地点为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暨康复医院招聘工作办公室,(乌兰浩特市十二中对过兴安盟残疾人康复及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3.资格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5.笔试报名费为70元。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结束后,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7时,逾期不候。
6.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开考,报考不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以在规定的日期内改报。报考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改报。
符合免笔试直接进面试的应聘人员详见(岗位需求表)。免笔试岗位中需参加笔试的按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笔试
(一)笔试由盟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进行。
(二)笔试公共为《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职业能力测试占50%。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三)笔试提供汉语蒙语试卷,应聘人员自选。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cl.xam.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xamks.com)。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 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填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递补。
(七)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开始前7天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政务信息网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低于1:2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面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本方案和面试工作相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委托盟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的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须符合保密规定。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一律使用汉语作答。
(五)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须达到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须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七)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面试结束后,应将试卷、《考官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以及面试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二)免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政务信息网(http://cl.xam.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需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递补人选。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递补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用人单位根据盟残疾人联合会发出的聘用人员名单,与聘用人员签订招聘合同,聘期三年(含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双向选择,可以续聘。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聘期内与事业单位在编同等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需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接受兴安盟纪委、组织部、编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咨询和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二)举报电话;
本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发布,请予关注。
2015年12月
_附件: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