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旅游局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
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兴安盟旅游局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相关材料。与企业签有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二、应聘西里尔蒙古语(新蒙古语)翻译岗位人员和朝鲜语翻译岗位人员毕业证或报到证未注明蒙古语言授课或朝鲜语授课的,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学籍档案原件和相关复印件。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