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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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兴安盟考区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网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网上报名时间:7月16日—8月7日

   资格审查时间:8月8日—10日

   网上缴费时间:7月16日—8月12日

   特别提示: 以前年度参加过此项考试的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报名缴费。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报名后须按规定时间到所选审查盟市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6年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考区设置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和除呼和浩特市以外的全区其他11个盟市均设考区。

   四、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报考考生在报名网站上填写并下载报名表,在报名表单位意见处加盖报名所在单位公章。按报名条件要求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有免试科目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地点: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盟党政大楼一楼东北角117房间)。

   五、考试大纲

   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要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知》(2016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六、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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