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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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兴安盟考区)报名通知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链接地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网上报名时间:2017225—315日;资格审查时间:2017315—17日;网上缴费时间:2017225—320日。

二、以前年度在自治区参加过此项考试的人员可直接报名缴费,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本年度新报名人员需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持报名表(单位意见处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盟党政办公楼一楼东北角)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520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21日 上午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五、考区设置

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六、考试收费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次收取考务费50元。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2017220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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