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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或证件内容与本人情况不符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考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者不得入场。
  (二)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外侧备查。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不得将计算器、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设备、书籍(资料、纸张)、笔等考试无关物品带入座位。已带到考点的上述物品应交考点,集中存放、统一保管。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场次和座位号参加所报科目的考试,按要求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相应科目座位号进入考试系统答题。
  (五)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在本座位的计算机上规范操作。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每场考试时间为50分钟,考试时间以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者必须在考试结束时间内交卷。提前交卷的,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等)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八)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九)考试中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或操作计算机,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
  (十)应试人员应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十一)保持考场卫生环境清洁,禁止吸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设备者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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