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兴安电视台职工队伍建设,调整人才队伍结构,适应新时期新闻工作需要,加强新闻时效性、提高节目制作和播出质量,根据2008年12月30日盟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和《兴安盟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兴党办发【2007】22号)的规定,兴安电视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新闻中心编辑、记者岗位招聘编辑、记者14名,其中:招聘男性编辑、记者10名(报考该招聘岗位男性人员总成绩排列前10名者),招聘女性编辑、记者4名(报考该招聘岗位女性人员总成绩排列前4名者)。
(二)新闻专题部编辑、记者岗位招聘编辑、记者12名,其中:招聘男性编辑、记者9名(报考该招聘岗位男性人员总成绩排列前9名者),招聘女性编辑、记者3名(报考该招聘岗位女性人员总成绩排列前3名者)。
(三)电视工程技术岗位招聘电视工程技术人员2名(男性)。
(四)播音岗位招聘播音员或主持人2名,其中:招聘男性播音员或主持人1名(报考该招聘岗位男性人员总成绩排列第1名者)、招聘女性播音员或主持人1名(报考该招聘岗位女性人员总成绩排列第1名者)。
三、招聘范围
凡热爱党的新闻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条件的盟内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四、招聘条件
(一)新闻编辑、记者岗位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新闻编辑、记者岗位招聘考试的人员要熟悉新闻采编工作、文字功夫较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汉语授课新闻专业毕业学历(包括2009届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包括2009届毕业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新闻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电视工程技术岗位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电视工程技术岗位招聘考试的人员要熟悉了解电视原理、数字信号处理、电视接收设备、发送技术、光纤通信、电视中心技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毕业学历(包括2009届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通信工程类专业毕业学历(包括2009届毕业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广播电视工程类或通信工程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播音员或主持人岗位招聘条件
大学专科及以上、汉语授课播音员、主持人专业以及相近相关专业毕业学历(包括2009届毕业生)。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卫视、周边地市电视台及《兴安日报》、兴安电视台和兴安盟人事网、兴安盟人才网上发布。
2、笔试报名
(1)资格审查
由盟人事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笔试报名工作,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10日至3月10日(公休假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在兴安盟人才服务中心(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广场对面)。
(4)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及170元报名考试费,到报名地点报名。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由报名者本人应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只能选择一类招聘岗位报名,不得兼报。
(5)开考比例
每类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4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经盟人事局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
(1)笔试的组织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盟人事考试中心按照笔试工作要求,制定笔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
编辑、记者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新闻编辑学》等)和实务(《申论》)。
电视工程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电视与调频发送技术》等)和《电视工程技术实务》(主要包括全固态数字与模拟发射机测试与一般故障排除,线性、非线性编辑系统连接、天馈线系统维护等)。
播音或主持人岗位笔试科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新闻编辑学》等)和《播音及主持实务》(《播音创作基础理论》、《节目主持概论》等)。
(3)笔试试题
笔试试题由盟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命制,并按有关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分装、保密、封存等工作,严防试题泄露、丢失等事件的发生。
(4)笔试时间
2009年3月14日、15日进行笔试,14日上午9:00—11:00时考《公共科目》,下午2:00—4:00时考《专业科目》,15日上午9:00—11:30考《实务》。
(5)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为乌兰浩特市,具体考点另行确定。
(6)民族加分
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权前加5分。
(7)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成绩+民族加分2.5分)X30%+(《专业科目》成绩+民族加分2.5分)X30%+《实务》成绩X40%。
笔试成绩在兴安盟人事网和兴安盟人才网及报考地点张榜公布。
4、面试
(1)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盟人事局按照面试工作要求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组织进行。根据面试工作需要组成面试考官组。
(2)面试方式
编辑、记者和电视工程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播音员或主持人岗位进行结构化的同时,还进行播音基本素质的测试。
(3)面试试题
结构化面试试题和播音基本素质测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由盟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命制,并按有关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分装、保密、封存等工作,严防试题泄露、丢失等事件的发生。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于2009年3月25日开始进行。地点在乌兰浩特市,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人员的确定
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5、招聘考试总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6、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的组织
体检由盟人事局和招考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共同组织进行。
(3)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核的资格,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依次递补。
7、考核
(1)考核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考核标准和办法进行考核。
(2)考核的组织
由盟人事局和招考单位共同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3)被考核人员的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依次递补。
8、聘用
(1)聘前公示
对经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兴安盟人事网和兴安盟人才网及笔试报考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聘用合同的签订
公示期满后,招聘的30名人员中,招聘考试总成绩前15名的,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的签订、鉴证和进编手续;招聘考试总成绩后15名的,由兴安电视台临时聘用,待此次兴安电视台整体改革改革工作完成后,根据临时聘用人员工作考核情况和编制空缺情况择优办理聘用合同签订、鉴证和进编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人事代理
此次招聘人员,全部由盟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单位应按有关要求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报酬
此次招聘人员聘期内报酬按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3号)执行。
(三)社会保障
此次招聘人员聘期内的社会保障、续聘、解聘按《兴安盟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兴党办发【2007】2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四)2009届毕业生参加考试,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报名,被聘用的,必须在2009年9月底前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此方案
兴安盟人事局
二OO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