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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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教师岗位) 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教师岗位)
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体检及考察结果,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29日(5个工作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每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受理电话: 
0482-8266520(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
科)
    0482-8268660(兴安盟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附件: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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