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引进人才开展评估工作的公告
根据《兴安盟农牧局“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估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引进人才评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评估范围人员
2026年兴安盟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估相关要求
1.评估方式:笔试+岗位专业化面试
2.评估时间:2026年1月10日
3.评估地点:兴安盟
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见评估通知单。
评估通知单于2026年1月7日前到兴安盟农牧局911房间领取,咨询电话(0482-8288762)。
4.评估要求:(1)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所有应聘人员一套试题,考试时间为45分钟,所有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题目完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面试,采取岗位专业化方式进行,面试答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评估总成绩计分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评估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之和的平均数即为应聘人员评估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凭评估通知单和身份证到评估地点报到,在规定时间未到的应聘人员,取消评估资格。
(二)应聘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及任何书籍、报纸、卡片及电子辅助工具等进入候考室及评估现场。评估工作开始后,携带的书籍、资料、纸张及手机等通讯工具未按规定交出的,取消评估资格。
(三)考场和笔试所需用品由评估方提供,笔试采取抽签形式进行,不许在卷面上体现出名字或者任何标志性记号,未按要求操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
(五)应聘人员在面试答题过程中不得向评委、工作人员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否则一律取消评估资格。
(六)面试答题结束后,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在指定位置等待面试成绩。宣布面试成绩后,参加评估人员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评估现场附近逗留或议论评估内容。
(七)具体评估注意事项详见评估通知单。
(八)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n/)上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盟农牧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二)评估工作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482-8288762;监督举报电话:0482-8261359。
附件:2026年兴安盟农牧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评估阶段人员名单
兴安盟农牧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