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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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全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定于2016827日在乌兰浩特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825—26日。

二、面试的有关要求

1、面试全封闭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材分析、教法理解、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须使用汉语说课试讲;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可用蒙古语说课试讲、也可用汉语说课试讲。每名考生只能使用一种语言。

3、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面试的方式为说课和试讲,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说课时间3分钟,占30分;试讲时间9分钟,占70分。说课试讲时间单独计算,不合并使用。

4、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和技能测试,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说课时间3分钟,占40分;技能测试9分钟,占60分。技能测试方法为技能技巧展示,分三项内容:一是讲故事(同一主题),占20分;二是儿童简笔画(同一题材),占20分;三是音乐舞蹈技能(边唱边跳)或音乐演唱技能(标准键盘电子琴边弹边唱)测试,占20分。

三、面试内容范围

1、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各岗位使用现行教材。

2其他各岗位:小学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五年级教材,初中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八年级教材,高中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二年级教材。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不允许携带任何物品和材料进入备课室。

2、参加面试时只可以携带备课时所写教案进入试场进行面试,不可携带其他任何物品及材料进入试场。

特此公告。

附:面试人员名单

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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